如果您遇到董事长拖欠押金的棘手问题,首先,建议您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需要清晰地表达出您坚持收回押金的强烈意愿,同时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纪录以便日后参考。
倘若经过多次努力依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就有必要开始收集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了。
例如,押金收款单据、劳资协议、工作记录等等,这些都能够有力地证明押金的确存在以及应该归还给您的事实。
随后,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他们协助调解和处理此事。
然而,如果以上措施仍然未能解决问题,您还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请记住,仲裁程序通常具有时效性限制,一般定为一年,从您确切了解或有理由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假如在这期间内仍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要确保所提供的证据足够充分且合法有效,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