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动物侵害权益的事例中,需要承担起主要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要包括:首先,受损害方需要以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确实遭受了某种程度上的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实际后果。
其次,他们还需要进一步证明这些损害结果实际上是由动物所引发的,例如提供相关的现场照片、录像资料以及见证者的证词等等。
而对于那些动物的饲养者或者管理者来说,如果他们希望能够获得免除责任的待遇,就必须负责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损害结果实际上是由于受害方的故意行为或者严重过失所导致的。
举例来说,他们可以通过证明受害方曾经故意挑衅动物从而导致自己受到伤害这样的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
此外,当特定情况涉及到动物园中的动物给他人带来损害时,动物园也需要负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以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应有的管理职责。
总的来说,举证责任的分配会因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而存在差异性,但是基本的原则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以便确保事例的真实情况能够得以明确展示并且以公正的态度来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