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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违约金约定比例多少合理

预售合同违约金约定比例多少合理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9-19 17:27:30 已帮助27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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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违约金约定比例多少合理
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我们必须谨慎对待违约金的约定比例问题。
这一问题的合理性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在每日万分之一至每日万分之五之间是比较常见的。
然而,具体的合理比例还需结合合同标的额的大小、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程度、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难度以及当事人对此的期望利益等诸多因素进行考量。
若违约金的约定过高,有可能被视为明显不公,从而导致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进行适度调整。
反之,若约定过低,则可能无法完全填补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
总的来说,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严格遵守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以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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