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汽车因事故暂时停止营运而产生的经济损失问题,一般来说,这笔费用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当事故责任明确时,全责方需要对停运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
然而,如果涉及到多方面的责任,我们会根据各自的责任程度进行合理的分摊。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准确地确定停运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我们通常会基于出租汽车每日正常运行所带来的平均收入,再结合实际停运的时间进行评估。
在此,我还想提醒大家务必关注,在提出停运损失的索赔请求时,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例如能够证明运营收入以及停运时间的相关文件等等。
同时,如果涉事车辆曾购买过相应的保险,并且保险合同已经明确覆盖了停运损失这一订单,那么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该保险公司也是有可能仅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赔偿责任的。
然而,最终的赔偿主体以及赔偿方式,仍然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