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的问题,答案因具体情境而异。
通常而言,若雇佣方未经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就擅自变更上班时间,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劳动者权利的抗议和拒绝。
然则状况也可能出现变化,如果雇佣方的调整上班时间的举措是出于企业运营必需且该变动合法且具有合理性,同时这一变动又符合劳动合冋中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生效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话,劳动者若还执意坚持原有立场,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某种程度的用工风险。
例如,假设调整后的上班时间仍然在相关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工作时长范畴之内,而且雇佣方已经按照法定要求做出了合理的通知以及解释,以此为前提,劳动者拒绝接受新的安排或许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项调整对劳动者的休息权、健康权或家庭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劳动者完全有权利通过与雇佣方进行协商,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