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会见活动,一般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华横溢、尊崇备至的近亲属、监护人,抑或是其在紧张刺激、实力雄厚的单位、社会团体中委以重任的人士所引荐,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饱含信任与期许而委托的各位专家。
在严峻复杂、引人深思的刑事事例中,辩护律师须持有法律界向往之至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权威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深受信赖的公函,方能顺利地要求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得对辩护律师派遣的申请迅速作出反应,于规定时间内安排会见,其最迟时限不得超出令人焦急的四十八小时。
委托律师会见的目的在于竭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得以收获专业且深入的法律咨询及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