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误工费的精确核算,我们将以受害方的收入水平及误工时间为决定性因素。
若受害人拥有稳定的固定收入,我们将依照其实际收入损失进行相应的计算。
倘若受害人并未拥有固定收入,我们则会参考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进行测算。
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己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我们也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
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我们将依据受害人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若因受伤导致残疾而持续误工的情况,我们会把误工时间设定到伤残鉴定结论出炉前的最后一天。
我们必须对受害人的职业特性、劳动能力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然后才能得出更为准确合理的误工费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