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商品房预售活动必须先获得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进行。
若在未获取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签署预售协议,则此举无疑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通常会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开发商能够在提起诉讼之前成功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协议有可能会被视为有效。
然而,总的来说,这类协议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对于广大的购房者来说,签订这样的协议可能会导致他们无法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房屋质量、交付时间等关键问题上。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购买房产时,务必要确保开发商已经成功取得预售许可证,从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以及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