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期限的劳务合同所需进行的解除操作,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常见类别:第一类别,双方向当事人双方明确协商过后,达成对于解除该份合同的共识与合意;第二类别,即在具备规定的特定条件下,相关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解除该份合同。
例如,雇主未能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向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良好的工作环境;又如,雇主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再如,雇主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等。
同样,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雇主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雇主亦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该份合同。
第三类别,即员工可以通过提前三十天向雇主提交书面通知的方式,来解除该份劳动合同。
而在试用期内,员工只需提前三天向雇主提交书面通知,便可解除该份劳动合同。
最后一类,即雇主可以因为员工的过失行为,而解除该份合同。
例如,员工严重失职,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又如,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等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方在解除该份合同之前,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否则将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