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之后潜逃并不必然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诈骗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所欲之特定财务的目的,采取捏造虚假事项或掩盖真实事实的手法,从公私财产中套取较大数额款项的违法犯罪行为。
简言之,诈骗犯罪必须满足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从他人处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这三个特征。
因此,只有在借款人在借款行为发生之时即丧失了还款的初始意图,进而通过欺瞒的方式顺利获取借款并随即消失踪迹的情况下,才符合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面临被刑事指控的风险。
然而,倘若借款人在借款之初确实抱有偿债的意愿,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未能按计划履行还款义务而选择逃避,那么此种现象通常属于民法领域内的债务违约问题。
在进行犯罪与否的判断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借款的缘由、用途以及借款后的具体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在此基础上,作为债权人的您可以先行尝试通过友好磋商或者民事诉讼途径追索欠款。
然而如情况存在重大疑点,显示存在诈骗犯罪嫌疑,您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