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问题的解答,首先要依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从通常的角度来看,若在劳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的工作地点,并且由于企业的迁移造成了工作地点产生重大改变,从而对劳动者继续完成劳动合同施加了显著的阻碍力量,劳动者如果对此持有异议且不愿意同往新的搬迁工作地点,这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可能享受到经济补偿的待遇的。
反之则不然,若新的搬迁后的工作地点仍处在合理的通勤范围之内或者企业提供了相应的补偿性措施,例如增加交通补贴或者安排员工宿舍等方式,使得这些变化看起来更具合理性,那么劳动者如果拒绝前往新的工作地点,可能就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
总的来说,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搬迁的实际距离及其对劳动者权益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对于面临此类问题的劳动者,建议您首先尝试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