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狗咬伤未成年人一事,其责任划定需要依据具体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若涉事犬只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负责人能够充分地提供资料证明行为已经尽到了应有的管理职责,例如将宠物用链条拴好并放置于相对封闭的空间内等有效措施,倘若受害者有意主动挑衅宠物而遭受伤害,则该犬只的所有权人或管理负责人可以相应的减轻或免除自身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该宠物未能得到恰当且严格的监管与管控,那么,犬只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负责人均应对此产生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是该犬只处于被遗弃或者自行逃离的状态,其原所有者在这段时间内仍然要对其后发生的不良后果负责。
再者,若涉事儿童是在他人所拥有或者管理的地点(如公共商业区乃至居民小区的公共区域)受到犬只攻击,且此时该场地的管理者并没有充分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的话,便须为此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此外,在某些情形中,若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能认真履行其监督和保护的职责,亦有可能减轻侵权责任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