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名的指控时,一旦有关人员被批捕,案件的后续流程及时间节点往往难以给出具有普遍性的精确答案。
通常来讲,在批准逮捕之后的侦查阶段,侦查机关有两个月的羁押期来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然而,若案件本身较为复杂繁琐或经历了期限即将到期却仍未能顺利结束的情况,则可以向上一级别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批获得最多一个月的延期。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们被判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了延长期限之后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那么经过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还可以再次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在这一系列流程完成之后,案件将转入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环节。
而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通常会给予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但是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而言,这一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天之久。
因此,最终的处理时间主要依赖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证据搜集的状况等各类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