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假设被起诉人的电话信息一栏并未填写完整,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该案件仍然有资格进行立案处理。
然而,为了保证整个诉讼流程得以顺畅地推进,法院往往会强烈建议原告尽可能地提供被告的详细联系方式,尤其是其电话号码。
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由于有效的联系方式有利于法院准时、迅速地向被告发送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而保障被告的知情权和参与诉讼的权益。
假如实际情况中确实无法获取到被告的电话号码,只要能够提供被告的确切住址或者其他能够达到送达目的的关键信息,法院同样会予以接受并立案处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情境下,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告知被告有关诉讼事宜,这样无疑会显著拉长诉讼的期限以及增加诉讼流程的复杂性。
总而言之,尽可能详尽且精确地提供被告的全部信息,有助于极大地提升诉讼的效率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