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擅自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须依据该法向受侵害的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金额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关于经济补偿,则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报酬,不足一年但超过六个月者,视为一年处理;未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而此处所提到的工资,特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劳动者所得的平均工资额。
在此请各位注意,如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者有权运用包括劳动仲裁在内的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