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扶养父母乃是子女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
在此种情形之下,即便某位子女已经长时间与父母共同生活,其他子女仍然需要尽到自己的扶养责任。
扶养义务涵盖了经济支持、日常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抚慰三大方面。
在经济支持层面,其他子女应当依据自身经济实力来负担起相应的费用。
日常生活照料则可以通过定期探访、协助老人处理日常事务等方式来实现。
而精神抚慰则要求关注老年人的心理需求,给予亲情关怀。
若在扶养方式与金额等问题上出现分歧,子女之间应当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老年人作为权利主体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结合子女实际经济状况及老年人实际需求综合考虑,以确定公平且合理的扶养计划。
总而言之,每位子女都应该为确保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与合法权益尽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