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的答案主要取决于相关法律对每项罪行规定的追诉时效长度。
所谓追诉时效,实际上是依照刑法的严格规定来判定罪犯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具体而言,若某项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低于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该罪行的追诉时效通常定为五年;倘若法定最高刑罚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其追诉时效将设定为十年;当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则调整为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时,相应的追诉时效则定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上述二十年追诉时效过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就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核准。
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后,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等活动,此时便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限制了。
同样地,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当中对犯罪行为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应依法予以立案处理,而不应因为其他原因而拒绝立案调查,这种情况也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