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在特定情形下具有对机动车维修场所进行监管检查的权力。
通常来说,若该维修场所涉及到了可能会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活动,如未经许可擅自对机动车进行非法改造、选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零部件来制造汽车等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自身的法定职权和权限实施必要的检查。
然而,这样的检查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包括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以及在法定的授权范围之内进行。
倘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维修企业有权对此提出质疑和申诉。
因此,是否能够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来对修理企业进行检查,主要还是要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及其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