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状况下,若被告接到法庭传票后,却未提供充分理由而不出席法庭审理,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作出缺席判决。
此举意味着被告已自动放弃了在庭审阶段中的申辩、质证以及辩论等法定权益。
然而,某些特定类别,如离婚诉讼或遗产继承纠纷等,法律明确规定,除经法院认定无法表达意愿者外,其他当事人均需亲自出席庭审。
若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亲临现场,则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陈述。
尽管缺席判决未必对被告产生不利影响,但往往会导致其丧失在庭上为自己辩护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宝贵机会。
因此,被告应对法庭传票给予足够重视,积极参与庭审过程,从而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