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夫妇俩对于共享房产的所有权,其中任何一方向外界独立提交抵押申请都是不被允许的。
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置享有共同所有权的房地产时,应该经过所有共同拥有者的充分协商和同意。
而夫妇间共享的房产,无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范畴,因此,若有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将房产进行抵押,这种抵押行为很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然而,如果抵押权人是以善意方式获得的,也就是说他并不知晓或不应知晓该房产为夫妇共享,并且已经依法完成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这个抵押权或许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但是,另一方仍然有权向擅自抵押的一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总的来说,夫妇间共享房产的抵押事宜,必须要得到双方的共同认可,否则可能会引发许多法律上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