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所规范,普通类型的借款
诉讼行为的法定有效时限为三年。然而,这一时间期限并非意味着超出3年后就可以免于偿还
债务,只是意味着在此期限之后,
债权人享有的只是
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的最终实现。若在
诉讼有效期即将到期之际,
借款人愿意主动承担偿债责任,或者表达了相应的还款意愿,那么
诉讼时效将会被重启,重新进行计算。此外,如果在上述三年期间内,债主有确凿
证据证明曾向
债务人发出过催促清偿的信息,亦或存在债务人的
逾期还款声明等相关文字记录,那么该诉讼时效同样可能出现中止现象,需要再次开始进行三年计算期。总而言之,借款
逾期超出三年并不会直接导致债务消亡,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具体的情境和因素才能做出合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