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制体系里,人
民法院享有签发
逮捕令的权力。
逮捕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司法强制手段,在正常情况之下,公安部门通常需要向上呈报检察院并请求
批准逮捕。在经过审慎的审查过后,检察院将会对是否执行逮捕作出明确的决定。然而,针对某些特殊的情况,例如在由法院直接受理的
自诉案件中,若被告人需要采取逮捕措施,人民法院亦会拥有直接决定与签发逮捕令的权力。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人民法院在签发逮捕令之际,务必尊崇严密的法律程序以及严格的
证据准则,以确保逮捕行为的
合法性及公正性得以充分体现。这样做的目的主要为了维护
刑事诉讼过程的顺畅运作,并且保障
犯罪嫌疑人应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