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全局,当涉及到和总部
签署合同,却由
分支机构发放薪资的情况时,实际上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从法律视角分析,签署合同的主体应当为总部,而薪酬支付的责任理所当然地落在了总部身上。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假设总部与分支机构间已有明确的内部协议或者授权,并且能够有效保护员工的合法利益,比如薪酬支付的标准、时限以及形式等均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话,那么这种操作便极有可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若缺乏上述明文规定及保障措施,很可能构成对
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
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签署合同时,务必对
工资支付主体等相关事项进行详尽的约定,以规避潜在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