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赌博罪的认定,其标准并非仅仅局限于赌资数量上的衡量。
就通常情况而言,凡聚众赌博,其中拥有至少 3 名参与者且从中获利达 5,000 元人民币以上;赌资总额累积超过 50,000 元人民币;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次以上;以及组织中国大陆公民 10 人以上前往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在过程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用的行为,均将被视为构成赌博罪。
就赌博罪的惩治而言,一般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相应罚金的刑罚。
然而实际的量刑判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等多项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并作出裁决。
比如,初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人与多次重复实施同类违法行为者之间的量刑差异,以及自首、立功等相应情节都会影响到最终的量刑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