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罪与受贿罪罪行的严重程度问题,无法笼统地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必须视具体情节而定。
贪污罪所涉及的内容是指,国家公职人员通过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采取侵吞、盗窃、诈骗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而受贿罪则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若贪污或受贿的数额巨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且对社会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那么这些行为将被视为严重犯罪。
然而,究竟哪一种罪行更为严重,还需要根据犯罪金额、犯罪手段、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两种罪行的量刑标准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严格遵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