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封财产错误所导致的赔偿标准问题,主要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执行。
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予以不当方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会予以赔偿。
而所谓的直接经济损失则主要包括了被查封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例如财产被损坏甚至使其消失,或是在查封期间因无法利用该财产而带来的应得收益损失等等。
对于这些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计算,我们应该以损害事件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作为基准。
如果涉及到的是动产类别的财产,那么就以查封行为实施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然而,如果涉及到的是不动产类别的财产,那么就需要将查封时的价格与折旧等因素相结合进行计算。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赔偿的范围仅仅局限于由于错误查封行为所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那些预期可能获得的利益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得到赔偿的。
此外,赔偿请求人还必须对损害事实、损害结果以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