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简称“帮信罪”)的管辖权问题,我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首先是以犯罪地作为主导原则进行管辖,同时结合居住地的地域因素进行辅助管理。
其中,犯罪地囊括了犯罪行为实施所在地点以及犯罪结果发生地。
在实际操作中,犯罪行为地往往指代实施协助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所在地,被协助对象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所在地,犯罪过程中涉及到的服务器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所涉及的软件、工具的开发地、提供者所在地等等。
若存在多个公安机关均具有管辖权的情况,则一般会由最先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
如有必要,也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
当出现管辖权争议时,应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