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囯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对于公司无正当理由解聘正式全职员工的情况,应该依照如下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待遇:假如员工的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的话,应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而当员工的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超过一年时,则需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对于服务期每增加一年的员工,都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
若公司未提前1个月告知员工有关解雇事宜,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数额以作为代通知金。
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特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另外,如若解雇行为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员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