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仲裁遵从一次裁决即结束审理的原则。
然而,在某些特殊场合中,针对仲裁决定持有异议者有权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
举例来说,若仲裁裁决所依赖的证据被证明为虚假,或者对方当事人故意隐藏了可能会导致仲裁结果不公的关键证据,亦或是仲裁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有索取贿赂、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之行为,那么相关方便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请求。
此外,倘若仲裁协议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例如仲裁事项超越了仲裁协议约定的范畴,或者仲裁委员会并未获得相应的仲裁权限等,当事人同样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还是提起诉讼,均需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且必须遵守规定的期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