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进行合法婚姻注册程序的情况下,给予聘金的一方要求退还聘金,原则上应该得到法律支持。
然而,是否能全额讨回这些款项,还需权衡双方共同生活了多长时间、是否有子女降生、金钱运用状况以及双方的经济实力、聘金金额的多寡、过错程度等诸多因素。
若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暂,并且聘金的金额相当大,却并未被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讨回这些款项的可能性就比较大,而且所占比例也可能相对较高。
相反地,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部分聘金已经被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聘金而使支付方陷入生活困窘之中,那么退回的金额也许将相应地减少或是依据实际情况酌情裁定。
归根结底,必须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通过法院以具体事实和证据为基础做出公正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