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责和平分责任影响下,对骨折所引发之损害赔偿的操作标准,普遍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需详尽计算因骨折所引发的各项损失,其中涵盖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营养补助以及可能存在的残疾赔偿金(如若造成伤残)等。
其次,将上述总损失金额平均分配,由双方共同承担其总价值的50%。
医疗费用部分,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收支凭证加以确认。
误工费用则需参照伤者的实际误工时长及收入状况进行核算。
至于护理费用,则需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护理期限进行评估。
若涉及到伤残问题,还需进行伤残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确定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进行协商以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可选择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及法律规定,裁定最终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