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案件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由此引发的问题属于法定不起诉或证据不足不起诉两种情况的话,那么便可以视为该案件并未真正进入到定罪量刑的审理阶段,从而也就无法产生所谓的"案底"。
然而,若问题属于酌定不起诉的范畴,尽管犯罪行为确实发生过,但由于其情节较轻且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因此在此类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相关记录的留存现象,但这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案底"。
通常而言,"案底"所指代的便是犯罪记录,它将对个人的职业发展、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不起诉并不必然代表着无任何相关记录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