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要求的,企业在使用劳动力进行加班过程中,有义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特别是在标准工时制度下,若因为工作需要而延长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则公司必须支付相当于平时正常薪酬的150%作为加班补偿;若在休息日被迫安排了额外的工作且无法实施之后的补休,那么公司也需支付员工相当于平时正常薪酬的200%作为加班酬劳;同样,在法定的节假日期间,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工作服务,公司务必支付员工相当于平时正常薪酬的300%作为加班费。
倘若您面临此种状况,务必要妥善保存所有可能证明加班的相关证据,例如考勤记录、电子邮件往来以及工作布置通知等等,以期能够通过与公司方面的友好协商,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多种方式,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