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取保候审阶段顺利完成,决定解除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强制措施并退回相应的保证金之际,并不是非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亲自前去办理退还手续不可。
根据一般的法律程序,无论是嫌疑人还是被告人,他们都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亲自参与退还保证金的过程。
然而,若是因特殊原因而本人无法亲往相关部门申请退还,只要得到负责案件办理的机构的书面许可,也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办实现这一目的。
非当事人本人出面的受托人需要携带当事人亲自出具的委托函以及双方各自的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
在此特别强调,在涉及到退还保证金这一过程中,务必要保证否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内未曾违反任何相关的法规法规,否则将会对能否成功收回保证金产生影响。
如遇有负责案件办理的机构无理拖延或者拒绝返还保证金的情形,当事人可依法向其直属上一级单位或是检察院进行反应,以此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