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程序中,对人体损伤程度的评估与判定并不仅仅依赖于骨骼是否发生了骨折。
事实上,这是一项涉及到多个层面且严谨而复杂的过程。
在进行伤残评定时,必须全面考虑骨折所在的位置、骨折的种类以及治疗后身体状况的恢复状况、医疗干预对身体功能产生的影响等各种因素。
根据一般的情况来看,一些较为常见的骨折类型,例如四肢长骨骨折,虽然在经过治疗之后,仍然可能会遗留一定程度的肢体功能性障碍,因此这些病例有可能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然而,如果骨折的程度相对较轻,并且在接受治疗后能够迅速痊愈,同时也没有对个体的身体功能造成显著的破坏或者影响,那么这类病例只怕难以达到伤残等级的标准。
最后的伤残等级确定,则需要交由权威性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科学而严谨的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