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员工在从业企业的过程中所得到的薪酬,应该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进行结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地将所有工资支付给劳动者。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确实存在着因为某些特殊状况而导致不能及时结算的情形,例如,需要对绩效进行详细的统计计算,或者扣除一定的合理费用等等。
尽管如此,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且无条件的进行支付业务。
假设雇主拒绝支付所应得的薪资,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您首先可以尝试和用人单位进行平等沟通,若协商未果,便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这样做可以有效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至于劳动仲裁方面,它是提供给您免费维权的服务途径,因此您无需过分担心维权所需的经济成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