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共有两种。
首先,若双方可以达成共识,可共同签署变更抚养权协议以形成法律效力;
其次,若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当诉诸于法律途径,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更改抚养权之诉来予以解决。
在此情形下,当事人需要提前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尤其是能够充分证明对方已不再具备适当抚养子女条件之日的相关证据,例如重大疾病、不良生活习惯、未履行抚养责任等不利因素。
接下来,当事人应向相关法院提交符合要求的起诉状以及上述证据材料。
通常而言,基层人民法院拥有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专属管辖权。
在确定管辖权时,我们通常会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基本原则,即由原告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然而,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常驻地存在差异,则应依据实际情况将诉讼地点调整为被告常驻地的相关法院。
总的来说,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律程序较为繁琐,为了确保行动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建议当事人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