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通常涵盖下列类别:
首先,为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其次,还包括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所产生之收益,诸如源于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产业的利润回报;此外,知识产权收益亦应纳入其中,例如,因作品得以出版或专利授权许可而获取的相应薪酬;再来,继承或接受的礼物与财产也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除非遗嘱或赠与协定明确指明该部分财产仅属于某一方所有;至于通过个人资产投资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同样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公积金、住房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亦包含在内;
最后,双方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也都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夫妻共有财产,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若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方式存在争议,则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妥善处理并作出合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