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不起诉并不等同于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不起诉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针对公安机关侦结完毕并提交至检察机关的案件以及自侦案件进行客观、全面的审查之后,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尚未达到或已不再具有起诉的法定条件,或者认定继续提起诉讼已经失去必要性时,所做出的一项决定,其目的在于避免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而刑事责任的追究,往往以法院的有罪判决作为最终的标志。
因此,不起诉就表明检察机关已成功地终止了刑事诉讼程序,无需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法院审判,从而避免了其被判定有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不起诉决定都意味着被不起诉者完全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而是基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认为其不应当受到刑罚的制裁或者可以予以免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