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且责任人全责的事例中,医疗费用的支付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进行探讨。
首先,作为责任方的肇事司机,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此举不仅是一种普遍的处理方式,同时也有利于后续双方就赔偿事宜展开更为顺利的协商与解决。
其次,受害方亦可选择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票据,待伤势痊愈之后,再通过法律手段向肇事方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若肇事车辆已购买了强制性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商业性质的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同样负有垫付紧急救治所需费用的法定义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除紧急救治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通常并不在保险公司的垫付范畴之内。
综上所述,具体的垫付方式以及责任承担的划分,应依据实际发生的事故状况以及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