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工伤工人经过对病情的妥善治疗及处理之后,若身体状况仍然存在某种程度的残疾或影响了工作能力时,必须进行劳动能力的评估与鉴定。
至于工伤患者出院之后究竟多长时间才能够接受此类鉴定,并无一个确切且固定的时间限定,一般情况下,大概是从受伤后的第三个月至第六个月之间。
然而,具体的鉴定时间还需依据伤者的康复状况来确定。
比如,对于骨折等类型的伤势,其康复过程较为缓慢,相应地,所需的鉴定时间也会相对较长;相反,如果是一些软组织损伤的话,其康复速度相对较快,所需的鉴定时间自然也会相应缩短。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工伤工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同时需要递交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当事人工伤医疗方面的相关资料。
因此,建议各位谨遵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尽早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并提交,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