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述情形的复杂性及特殊性,我们必须进行深入剖析。
通常,仅仅凭借收回欠条而声称已履行了债务清偿义务,这种方式的法律效应是令人质疑的。
在证据的角度来看,如无其他相关凭证,如还款凭证、收款确认函、借贷双方对于还款事宜的明确协议以及第三人的证言等作为支撑,仅凭收回的欠条是不足以有力地证实债务已然清偿的。
在司法实践中,主张己方已履行还款义务的一方须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不能够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据,那么就有可能面临仍然需要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风险。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当进行还款操作时,务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留下清晰明确的资金流动记录;或者请债权人出具收款确认函,以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