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普通程序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依照常规规定,应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在法定审期内予以完成。
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获得本院院长批准后,可再适度延展六个月之久;倘若仍需进一步延期,则须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至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完毕。
然而,案件的审理期限实际上还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提交证据的状况以及是否需要进行鉴定等。
若案件涉及到公告送达环节,那么公告期间将不被纳入审限范围之内。
总的来说,每一个案件的具体结案时间都需依据其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