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抚养费用的承担方面,普遍规定抚养义务的执行将持续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存在两种特别的情形:
首先,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却尚未达到十八周岁,并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同时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就可以在此阶段中停止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
其次,即便子女已然渡过了十八周岁生日,假如他们依然就读于高中或同等以下学历的学校,或者因为某种非主观的原因(如成长过程中的遭遇意外、身体残疾或失去大部分劳动能力)而不能独立生活,此时,作为父母,您仍然需要继续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因此,我们需要明确,一般而言,当子女年龄超过十八周岁时,父母能够停止支付抚养费用,但是这并不代表子女在过完十八岁生日的当年就无需再得到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