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的民事纠纷中,通常诉讼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
然而,当胜诉方自愿承担这些费用时则不在此限。
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存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那么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复杂程度来决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对于经过调解后达成一致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将会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至于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负担,同样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关于撤诉案件,其案件受理费将由原告全额承担,并按照标准减半收取;在民事案件中,原告或上诉人提出撤诉请求,且人民法院裁定予以批准的,该案件受理费也将由原告或上诉人承担。
总而言之,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以及具体数额,都将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