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判刑一年零四个月这一事宜,具体判决方式将依据各案情而定。
倘若指控属于有期徒刑范畴,那么被告有可能面临实际监禁,也就是在监狱中渡过一年零四个月;当然亦存在判以缓刑之可能性,如若在缓刑考察期间被告均能严守法规条令,原本所判刑罚则无需继续履行。
在做出判决之际,法院将会全面评估犯罪性质、情节恶劣程度、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的认罪态度、是否具备自首或立功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例如,若被告能够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并获得其谅解,抑或是展现出重大立功表现等,这些都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从而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然而,若犯罪情节严重且被告拒绝认罪,那么也有可能面临加重处罚。
总而言之,最终的判决结果乃是经过综合考量各类因素之后得出的平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