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分担问题的情况下,出现肇事者主动承担全部责任而后受害方又提出额外赔偿要求的现象显然颇为棘手。
对于此种困境,我们需首要关注的是肇事者当时是否已签署了书面协议或是拥有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若答案为否,那么受害方所提出的额外赔偿请求便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评估和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
倘若肇事者的主动揽责并非基于真实情况,这无疑将对责任判定的公正性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
然而,如果受害方所提出的额外赔偿请求具有合理性及合法性,例如存在于初始协商过程中并未被覆盖的新损失和费用,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那么肇事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如果受害方的要求缺乏足够的依据,那么肇事者完全有权予以拒绝。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肇事者妥善保存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双方沟通过程中的记录等等,以便在必要之时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