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不起诉并不等同于对犯罪行为的否定或排除。
酌定不起诉制度是指,针对那些涉嫌犯有轻度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们的行为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那么人民检察院就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检察机关会全面地评估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以及他们的一贯表现等等,然后根据这些因素来判断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是否足够严重,是否值得将其视为犯罪行为并进行起诉和追责。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虽然被酌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被判定为犯罪,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从未实施过任何违法行为,而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在法律评价中尚未达到必须通过起诉和追责来加以惩罚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