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一般而言遵循以下原则:若败诉方为责任人,则应由其承担相应费用;然而,如果胜诉方主动愿意支付此费用,则不受上述限制。
对于部分胜诉以及部分败诉的事例,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以决定双方如何进行合理的费用分摊。
例如,当双方对于诉讼结果均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时,费用则可能按照各自所承担责任的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将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再交由法院裁决。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原告主动撤销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将由原告自行承担;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可减免一半的案件受理费。
总的来说,诉讼费用的负担并非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