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执行方面,并未对强制执行所适用的期限予以明确规定。
从理论上讲,只要抚养费的给付义务尚未完全履行完毕,那么作为法律权益主体的当事人,便可行使相关权力,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对于抚养费用的承担方而言,通常而言需持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若子女年龄处于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且能够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主要的经济来源,同时还能够保障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在此种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停止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倘若被执行人拥有足够执行的财产,则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对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但是,如若被执行人暂时无法满足执行需求的财产条件,法院或许会裁决中止此次执行程序,直至发现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启动恢复执行行动。
敬告各位关注者,当事人同样负有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责任与义务。